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纠纷
2023-07-28 15: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变更登记原因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3、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做登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需要的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变更的材料等;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如下:
    1.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
    2.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3.进行地籍测量。
    4.注册登记。
    5.填发土地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