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是东北人,我是浙江人,我们是2009年结婚的,2015年8月份开始,他在外面有了外遇搬出去住了以后可以说没回过家,回来也只是白天有时回来看看孩子,有一个儿子,今年7岁,钱也不拿回来,到现在2017年2月,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半了,我现在提出离婚,他口头上答应了,但不来跟我办手续,他人也找不到,电话也不通,我上法院起诉,因不知他现在住哪儿,所以无法起诉,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01 00:15: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诉讼程序所需要的时间如下:
      
    1、起诉材料齐全的,法院可以当地立案受理;情况复杂的,法院可以在收案后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齐全的,法院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立案受理后,普通程序审理的,法院要在六个月内结案,一般在立案后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要在三个月内结案,一般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