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对无效婚姻的具体规定如何

2023-07-28 15: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有: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一般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重婚而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