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单位对员工的罚款是否合法,不予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28 15: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后公司是否会被罚款分以下情况:
    1、只要公司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即使发生工伤事故,也不会被罚款的;
    2、如果公司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怎么认定
    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是否会被罚款
    1、工伤认定后公司是否会被罚款分以下情况:
    (1)只要公司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即使发生工伤事故,也不会被罚款的;
    (2)如果公司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怎么认定
    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员工受工伤,单位不赔偿还要对员工罚款的,不合法。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赔偿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级工伤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但如果没有为员工参保的,则还要依法赔偿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