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你没有签订工作合同,你会得到三天的工资。如果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因身体原因对合同期离职不满,领导批准同意,前三天不发工资,怎么办?只有辞职清单和工资转账明细才能进行劳动仲裁吗?他们说是通过中介招聘的,给了中介介绍费,所以我不应该承担介绍费吧?

讨薪
2023-07-28 16: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没有签合同,辞职还不给工资,劳动者协商索要工资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能拿到其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和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的天数来计算,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务合同上班了好几天辞职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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