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官司离婚结婚不要彩礼,房产上写着女方的名字,婚前全款买了房子,婚后女方帮忙还了几万的欠款。离婚后,这个女人想还债,但她不想要房子。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8 16:28: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所有和共同负担。如果一方有存在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如果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结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一般不要对方承担彩礼债务,但符合情形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法定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