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后撤诉,以后还可以起诉离婚吗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7-28 16: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后撤诉的规定有:
    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无故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
    3.法院立案之后,原告不及时缴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但应该符合以下情形:
    1、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的;
    2、小孩的抚养权有异议的;
    3、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4、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
    如果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一方反悔,要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撤诉的算是起诉过一次,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那原告在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次起诉。但是被告在此期间可以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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