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3-07-28 1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的规定:
    1、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近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用人单位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工伤保险办理中心申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