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谁先支付伤者住院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8 1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的住院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护理费是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的,护理期限一般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院产生的医疗费中,如果有伤者在伤前就有的疾病的治疗,则和交通事故无关。交通肇事赔偿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死亡赔偿金应该按照当地法院上一年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赔偿其丧葬费。按照当地职工六个月的工资为标准;
    3、如果死亡者未年满十八岁,肇事者,要对其抚养人进行赔偿;
    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撞人在医院首先应当得到及时的就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将伤者送往医院的同时,要电话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处理。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被撞人在医院的,首先应当了解伤情,估计是否有伤残,确定赔偿大致数额,在该范围内一般不要可以药费索要收据,家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费,营养费,伤残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期由家属自行起诉,由保险公司赔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够不上伤残的,医疗费的垫付不要超过一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