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左脚第五趾骨骨折能定残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8 1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法律分析:单纯的骨折是不能鉴定伤残的,如果骨折恢复后留下后遗症,影响了肢体的功能,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对于你说的情况,如果骨折愈合后有后遗症,影响肢体的功能,才需要到正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要生活规律,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多吃蔬菜和水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三十七条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足指的趾骨骨折一般情况下骨折了不需要做手术,往往是给予石膏外固定,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定为十级伤残,因为这种骨折愈合以后足的功能一般情况下都会有很大的缺失,但是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
    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
    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