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鉴某某果

工伤索赔
2023-07-28 18: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结果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获得以下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鉴定结果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全部工伤赔偿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法律分析: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根据伤残的不同程度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4、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
    5、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6、专家组诊断;
    7、委员会鉴定;
    8、签发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做劳动鉴定的材料有什么?
    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有: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