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做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8 18: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签了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做了一般不需要赔偿,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