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班费能算在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吗?

讨薪
2023-07-28 19: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一般能算到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在在职期间发生有关劳动报酬的争议,则不受上述限制,但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加班费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劳动关系续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第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并主张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可一直追溯,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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