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离婚一定要有身份证吗?

起诉离婚
2023-07-28 19: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离婚一定要拿身份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七项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九条第
    一、二款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一、离婚需要身份证原件吗
    1、离婚是否需要身份证原件,需要事情可而定: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对方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证据,不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只需要有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就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离婚一般是必须要拿身份证的。但若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身份证明的,当事人可据此申请离婚登记,或提起离婚诉讼。且前述的其他身份证明一般指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