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中一方的拆迁补偿过渡费,离婚后可以拿回来吗?

拆迁补偿
2023-07-28 20: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拆迁征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拆迁过渡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是否将该笔费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挪作他用或者私自处分,可要求撤销其相应的处分行为或者对其处分财产的行为不作追认,则处分行为不发生法律效果。
    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协议约定分割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有关规定,拆迁过渡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是否将该笔费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挪作他用或者私自处分,可要求撤销其相应的处分行为或者对其处分财产的行为不作追认,则处分行为不发生法律效果。
    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协议约定分割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