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我丈夫24都没结过婚,我怀孕了怎么办理准生证?

2023-07-28 20: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规定,准生证要在怀孕后3个月内办理。应该携带的证件: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的居委会证明开这个证明时,居委会必看双方的户口本
    4、夫妻小一寸合影照。
    5、怀孕检查B超报告单办理准生证的资料夫妻双方的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即孕检证明;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夫妻双方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3.村居民委员会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登记审查;
    4.村居民委员会将已办理登记手续的《生育服务证》发放给夫妻双方;
    5.育龄对象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申报材料
    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准生证办理地点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办理准生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簿;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
    4、出具居委会或单位开的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或未领养的证明,并盖有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的章;
    5、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女方需要到指定地点,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都可以去办理,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即可。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办理准生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簿;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
    4、出具居委会或单位开的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或未领养的证明,并盖有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的章;
    5、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女方需要到指定地点,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都可以去办理,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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