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出来找工作,签了一份合同,要求我做满一个月,我能提前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8 21: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能按照合同来走,如果合同明确要提前一个月,而公司又不同意你提前走,那么就只能等一个月,不然你可能会损失工资或者其它

  • 一、合同到期可以立马走人吗
    1、合同到期可以立马走人,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如果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即使没人交接也能走,但需要合理进行安排。在一个月届满后,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需要为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结清工资等手续。而劳动者需要完成工作交接,若单位故意不安排交接的,劳动者可以在妥善安排后走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