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
1、用工单方终止合同,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用工单位违法终止的,应依照本法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存在过错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