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白内障手术失败导致失明为医疗事故,应如何要求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28 22:3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术失败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解决赔偿事宜。
  •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索赔。已经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确认赔偿数额。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患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出现医疗事故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索赔。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计算标准确定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医疗机构承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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