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现在在产假期间,如果公司强制裁员,可以申请2N生育津贴哺乳假补偿生育保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7-28 23: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的,不需要自己去办理的! 所以宝爸宝妈们也可以省一份心了。 不过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企业关闭、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的,也可以个人申请,这种情况稍后再说。
    生育津贴实际上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先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社保经办机构再按规定拨付生育津贴给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种保障措施。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津贴是由社保经办机构给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