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学生在体育课期间,老师在纠正学生的动作时伤害了学生。这个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8 23: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是老师的原因造成而学生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师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学生在上体育课打架受伤,教师应负的责任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学校在安排课程的时候应该能够预料到这些活动的危险性,却没有能及时预见致使同学受伤。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
    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被欺凌者容易产生焦虑、抑郁、低自尊、孤独感、自杀信念等内化问题行为,也可能产生违反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外化问题行为,逃学、盗窃、攻击等,被欺凌者可能因此被迫在同伴群体中被边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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