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主任口头请假批准了,现在厂里又说我是自动离职扣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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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间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公司不发放工资,但是不应该扣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有事假情况的:工资=每日基本工资×工作天数。 违法扣薪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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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依法办理离职的,老板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劳动者自离的,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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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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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
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若因员工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但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
法律规定是应在办好离职后三个工作日结清全部工资,但实践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发工资时一起发放。 无论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走的),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发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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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