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一起喝酒,我没有说服他喝酒,他让我喝酒,我也说服他少喝,他回家骑电动车摔断腿,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9 01: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请朋友喝酒,朋友在回家的路上摔伤,是不用负责的,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不过在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几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强迫性劝酒;朋友醉酒后为将其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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