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和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法院到底是怎样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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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为: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以及投资者的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为故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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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为: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以及投资者的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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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判刑标准是: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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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