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举证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
2023-07-29 07: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诉讼需要注意下列事项:一般需要先申请仲裁再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不能超过诉讼时效;以及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技巧如下:
    1、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的事实;
    2、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
    3、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劳动争议分类: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注意问题包括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