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2023-07-29 08: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须因双务合同互负给付义务;
    2、须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一方应先履行义务;
    3、须在双务合同成立后对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
    4、须对方财产显著减少,可能难以履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什么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1、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4、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须因双务合同互负给付义务;
    2、须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一方应先履行义务;
    3、须在双务合同成立后对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
    4、须对方财产显著减少,可能难以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
    1、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因出现法定事由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