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活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