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9 09:0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劳动者如果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