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深圳公司工作了19年,前8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7-29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与谁提出没有关系。
    2、申请时间,应在 解除劳动合同 后六十日年内提出。 法律规定较多,暂摘下列几条以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 法律分析: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不补缴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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