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人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9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估人应当提出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办案人员签名的残疾评估申请;
    2、损伤开始时和治疗结束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光片和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在评估被扶养人的工作能力时,还应当携带评估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
    5、评估应基于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已确认并发症的治疗终止。因调解尚未终止治疗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 人伤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程序如下: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