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有慢性病尿毒症,如果我和他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给我吗?

子女抚养
2023-07-29 10: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时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般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女方有传染病,一般认为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若是男方抚养孩子更有利孩子成长的,则一般会判给男方抚养。此外,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时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般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男方有传染病,一般认为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若是女方抚养孩子更有利孩子成长的,则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此外,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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