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计算加班费,如何证明加班费

讨薪
2023-07-29 10: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计算加班费的方式:如果劳动者在日常被安排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来算加班费;如果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来算加班费;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按照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来算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计算加班费的方式:工作日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工作时间×150%;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工作时间×300%。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有补休的,没有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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