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资料?

房屋产权
2023-07-29 10: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过户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产合同发票、房产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完税证明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5、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
    6、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