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9 10: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婚前一方购买,付清所有房款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如果离婚,婚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该房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夫妻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其进行分割,分割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该房是一方父母出资,指定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后被用作婚房的,则该房实质上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不动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如果这所房产为婚前由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在男方或者女方名下的,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该房屋,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平均分配;
    3、若是婚后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