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户口在别人家里,但是现在找不到这个人了,我怎么才能把户迁出去

2023-07-29 1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主可以要求户内人口将户口迁走,但以协商为主,无法强制迁出。户主往往也是该房的产权人,若对方没有产权,作为产权人有权要求该房内没有产权的人员将户口迁走。户口问题法院不单独受理。
    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
    户口迁出办理材料有哪些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正常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需要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一般房产的产权人是户主。就算户主同意迁入,但没有正当的理由也不是什么人的户口都可以迁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这个是可以的,如果说你是一个家庭的户主,这个时候你把你的户口迁出去了,那么如果说这个户口里面还有其他的人,之后就可以随意指定一个人来成为一个新的户主。
    但是一般来说迁的同时就要指定好了才可以,而且这个新的户主也是要有一定的要求的,需要是成年人,并且还要能够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任。
    所以说你们家里现在如果说有相关的变动,一定要到当地的户口机关去申报,然后办理相关的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