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现在租房子,合同过期了,以后没有和房东续租。我现在找到了另一所房子,想不租这所房子,房东还是要求扣除我一个月的租金,这是合法的吗?因为合同在2020年就失败了

房屋租赁
2023-07-29 11:4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到期,房东有权选择是否续租,那么是无法要求赔偿的。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力收回,不继续续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
    此外,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租赁的,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
    此外,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租赁的,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