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29 14: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公司法》。
  • 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公司办理注销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以及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公司的清算报告等资料到公司登记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满四十五日后,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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