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低收入门诊的钱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7-29 16: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门诊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60%;
    (2)二级医疗机构40%;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1)一档参保人300元;
    (2)二档参保人5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并将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法律分析:可以作为门诊进行报销,但报销的比例很小。
    门诊费用补助:A,实行门诊统筹的乡镇的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予以30%的现场补偿,每人每日次封顶8-10元,未达封顶线的按“单次补偿比例”个人年累计封顶为200元。
    B、没有实行门诊统筹的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凭合作医疗直接冲减门诊家庭帐户,在本乡镇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的,凭门诊发票回本乡镇卫生院核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