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农村租房一个月,不住一天,退房费可以吗

房屋租赁
2023-07-29 17: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租房户不给房屋租赁费的行为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出现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退租金的情况,是可以退租金的;否则出租人不会退回租金。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要看当事人与房东合同里是否约定了可以退租事项。如果约定了相关事宜,按租房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