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因有哪些?

离婚赔偿
2023-07-29 17: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
    1、离婚损害赔偿有如下: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获利的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2、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 当事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中的物质损失,只能是因人身损害而派生出来的物质损失,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给付给付精神抚慰金,具体根据过错程度等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实际损失额来确定,如医疗费用的支出、发票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