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工伤重复纠纷?

工伤索赔
2023-07-29 18: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纠纷可通过下列方式来处理:
    1、行政争议处理方式: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3、鉴定争议处理方式: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法律依据:工伤纠纷可通过下列方式来处理:
    1、行政争议处理方式: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3、鉴定争议处理方式: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工伤纠纷可通过下列方式来处理:
    1、行政争议处理方式: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3、鉴定争议处理方式: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工伤纠纷属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与行政机关的纠纷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解决争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