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您可以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有规定不能成为
刑事辩护的人群: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