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

股权转让
2023-07-29 19: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责任由抽逃出资股东承担,抽逃出资股东也应对债权人在应缴的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补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让抽逃出资股东股权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责任由抽逃出资个股东承担。根据规定抽逃出资股东对债权人在应缴的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补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让抽逃出资股东股权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承担抽逃出资责任,不会因为股权的转让,出资义务就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一个法人,有财产权,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所有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