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被告在2017年6月1日签定一份20万转帐还款欠据,被告答应在2017年12月30日还给我10万元,可被告至今(2018年6月15日止)也没还一分钱,我们签定的欠据没有注明利息,现以过期6个月了,债权人应该怎样计算利息?是从17年6月1日签定欠据之日算起,还是从2018年1月1日起算息?按什么文件要求计算?谢谢。

2019-06-01 0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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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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