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签订的小时工合同,按每小时计算,加班费是否有加班费?

讨薪
2023-07-29 19: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应与正式全日制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虽然用工计酬形式不一样,但是本质都是劳动者,因此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工作日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
    1.5倍。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有加班费。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的,工作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300%。
    但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一般没有加班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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