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已经马上就要开庭了,我不想离婚,你说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01 09:2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予以一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开庭会是怎样的结果?
    一、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
    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者要求原告方撤回起诉。也可以在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的要求出具判决书。
    二、判决。分为驳回原告起诉;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驳回原告起诉以前一般表述为不准双方离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情况,法院会同时处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等。
    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均会出具判决书。
    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诉讼期间,作为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死亡,则裁定终结。经审查发现,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无效,则分情况处理,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以前结婚的基本上按事实婚姻处理,结果参照上面的第
    一、二大点;之后的不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只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