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罚款能否减免,应如何确定罚款金额

行政处罚
2023-07-29 20: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犯罪罚款数额确定后可以减免,但是必须是确定在法院最后宣判时判处支付了罚金,我国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
    2、犯罪罚金数额确定后可以减免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2)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条件,但并不是凡有上述情况都可减免罚金。只有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造成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经申请,人民法院才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全部罚金。如果犯罪分子财产所在地遭受火灾或水灾,但犯罪分子的财产未受损失或损失不大,不影响罚金刑的执行,这种情况下罚金刑还是要执行的。
    (3)另外,我国《刑法》不允许用缴纳罚金代替徒刑、拘役,同样也不允许用徒刑、拘役代替罚金。
  • 法院罚金申请减免如下: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免罚款;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院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回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减免应由执行机构负责,对重大疑难的减免案件可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但仍是以执行组织名义下裁定。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