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租赁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
2023-07-29 2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租赁物的名称;
    3、租赁物的数量及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
    6、合同履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