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0 01:4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如下程序:
    1、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缴纳鉴定费用;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在需要鉴定的人伤情稳定后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一、交通事故伤残要如何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治疗终结后,当事人到约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委托鉴定;
    (2)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