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构成犯罪但已被逮捕

刑事辩护
2023-07-30 03:0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构成犯罪但已被批捕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符合条件的能申请国家赔偿。在刑事拘留之后,发现所抓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公安机关撤销了立案,但此时此刻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本身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刑事拘留非一般拘留,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生活本身造成很大影响。
    所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相关的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后案件又被撤销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检察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的,不但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也侵犯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应当由该检察院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当然可以向其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